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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一) 目标要求。
  2011年开始,对全体干部,重点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市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各区(县级市)党政班子成员和宏观管理部门的干部,全面系统地进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基础知识的培训。县处级以上干部每年要完成60个学时的脱产培训。其他干部每年要完成40个学时的脱产培训。通过培训,使各区(县级市)党政班子成员掌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整体思路和基本方略,宏观管理部门的干部成为推动传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行家里手,全体干部了解本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所面对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相关基础知识。
  (二)重点内容。
  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重点是:1.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2.产业经济学基础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包括国内外现代产业发展趋势和应对策略、省市重点产业的选择与布局、现代科技和技术创新等;3.我市重点发展产业的基础知识,包括现代服务业(商贸会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文化创意、信息服务、总部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海洋产业)及先进制造业(汽车、造船、装备制造、数控石化、精品钢铁等)基础知识;4.我市经济结构调整的主要思路(包括调整和转化需求结构、产业结构、要素投入结构、所有制结构、城乡区域结构等);5.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配套政策知识(包括“惠民66条”和17条补充意见等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政策、人才引进和培养政策等)。
  三、坚持不断创新培训模式,增强培训效果
  (一)多种方式并举,拓宽培训平台。
  1.集中培训。按照省《指导意见》的要求,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点难点问题,每年至少举办两期区(县级市)领导班子成员、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及其他副局级以上干部参加的专题研讨班,提高科学决策的能力;重点围绕现代产业基础知识,每年举办多期区(县级市)及市直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专题培训班、举办多期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加的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提高适应科学发展的能力;市直各单位每两个月至少举办一次全体干部参加的专题讲座,普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基础知识。
  各区(县级市)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主要培训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村“两委”班子成员、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及本级管理的其他干部;举办若干期本地的重点产业基础知识专题培训班,主要培训本区(县级市)处科级干部。区(县级市)直各单位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专题讲座,组织区(县级市)直机关干部和乡镇、社区领导班子成员系统学习了解本地重点项目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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