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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发展的意见

  17.加强社会工作人才继续教育工作。建立社会工作人才终身学习培训机制。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及通过登记注册的社会工作员,每年要接受不少于72学时的继续教育,使他们在一定时期内更新专业知识,提升专业水平。在设定的社会工作岗位的新入职人员,需要接受由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不少于15天的入职教育培训。
  18.大力开展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工作。适时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开设社会工作课程,在各级党政干部、公务员教育培训中引入社会工作专题,将社会工作课程列为公务员教育培训的必读内容。在公务员通用培训教材中补充或增加社会工作相关知识点,广泛普及社会工作知识。直接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要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举办社会工作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社会工作知识的学习。制定相关引导措施,鼓励相关职能部门的公务员在参加研究生课程或第二学历教育学习中选读社会工作专业。
  六、充分发挥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在推动社会工作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19.培育和引导社会组织加快发展是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社会组织是社会工作的重要承担者,是吸纳社会工作人才的主要载体,是社会工作人才施展才华的重要平台。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要按照培育引导和监督管理并重的原则,积极发展社会组织尤其是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加大扶持培育力度,促使社会组织有效运用社会工作方法,有序参与到社会管理与服务工作中来。
  20.着重培育发展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坚持分类指导、有序发展的原则,重点培育面向社会、为社会公众和社会发展提供公益慈善服务,具有社会性、保障性和非营利性特点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使之成为政府职能转变后社会服务工作的主要承接者。着重促进民办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士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创办直接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机构。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在积聚人才、规范职业、强化专业、提升服务等方面的独特作用。规范整合一批现有的社会组织,按照承担社会服务工作的要求进行提升转换。加强对市、区(县级市)社会工作协会的支持和引导,强化社会工作行业自律和行业管理。
  21.建立健全扶持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的政策措施。采取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手续、完善注册办法等手段促进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的创办成立。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政社分开、政事分离的原则,逐步将政府直接“养机构、养人、办事”转变为向符合条件的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购买服务。加强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的权益保障,完善包括人员流动、工资福利、职称评定、档案管理、社工招聘等方面的具体措施,促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探索建立公共财政对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的资助和奖励机制,重点扶持一批具有示范导向作用的民办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支持、鼓励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拓宽筹资渠道增加公益积累,壮大自身实力。落实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让符合条件的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真正享受到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优惠。
  22.完善和规范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加大在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力度,发挥党组织在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建立等级评估机制和优胜劣汰的退出机制,指导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社会组织奖惩机制,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的监察评估,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监控机制,形成政府管理、社会监督和社会组织自律的多元管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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