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隐患排查企业主体责任制度、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制度、重大隐患专家会查制度、隐患整改督查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和群众举报监督制度。形成企业、部门、社会全方位排查治理、监督整改隐患的浓厚氛围,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突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以“平安水域创建行动”为载体,落实水上交通安全责任,深入开展船舶救生衣行动,深化新农村渡口达标,跟踪整改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加快应急管理系统建设,提高海事执法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验收、危化品运输专项治理、船检质量专项检查,规范海事业务处置工作程序,规范港航海事公务船艇管理,加强船公司、船舶、船员源头管理和签证、检查的现场监督,做好跨江桥梁、拦河大坝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通航安全管理和维护,严厉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载客。
突出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安全。重点加强在建高速公路中1000m以上隧道、墩高10m以上且单孔跨径40m以上的桥梁、40m以上的高边坡、跨越国道或高速公路的交叉工程、航电枢纽工程等工程施工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开展隧道、弃渣场、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范防和隐患整治。
继续加强路政执法,加大整治车辆超限超载的力度,扎实推进公路安保工程,加快推进危桥改造工程。落实道路运输“三关一监督”工作措施,坚持客运站 “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工作制度。
4、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推进交通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清理完善各项交通应急预案,规范预案管理。加强应急物资器材的储备。
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和演练。按类别分层次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开展水上交通、高速公路运营、工程施工、危化运输等方面的应急演练和评估。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突发事件联合调度机制,提高联合交警、消防、医院等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协调处置能力。
5、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宣传普及安全知识。认真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继续开展交通安全文化下乡镇、进港站、上车船活动,努力提升全社会交通安全意识。
加大交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重点加强渡工和乡镇船舶管理员的水上交通安全培训和交通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培训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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