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3、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
4、杜绝因管理部门失职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责任事故。
(三)公路安全畅通目标
1、加大路政巡查与治超力度,严禁车货总重55T以上的货车上路行驶。
2、加大对危桥、险段的巡查、整治力度,做到警示标志(牌)设置齐全,各种安全设施维修完好。对列入部级的危桥,坚持24小时守护。
3、加大养护巡查力度,做好路基、路面、桥隧的日常养护,做到雨后路面无积水,边沟排水畅通,及时修复路面病害,保证雨后三天无坑槽,保持路容路貌整洁。
4、加强公路交通出行信息服务工作,对突发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原因,引发的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交通中断、阻塞以及群众有关投诉,应及时处理并上报。
(四)工程施工安全目标
1、各重点工程施工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2、特种作业工种人员持证率100%。
3、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努力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力争零死亡。
四、活动内容
1、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发展必须安全,安全就是发展,安全就是政绩,安全就是投资环境的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交通发展的总体布局,努力打造安全交通。
2、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目标。
层层落实交通行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监督。重点推动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四级”责任制的落实。
加强安全形势分析,强化动态跟踪监控。坚持事故“说清楚”制度。建立目标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没有完成的或者在安全生产事故中负有责任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各级交通管理部门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安全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形成纪要,督办落实。
3、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严格落实“三铁”措施,坚持“档案制、第一时间报告制、通报制、安全风险评估制、销号制”,继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组织开展交通行业危险源普查活动,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建立管理台帐。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制订运输安全、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落实相关制度与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