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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中心村和新民居规划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三)完善配套服务。要在农民建房补助和自来水、道路、能源、教育、卫生、土地整理等民生项目投入上,整合各类资源,使资金、项目打捆使用。县(市)、区政府要在规划、技术等方面,进一步强化部门服务,要打破条块和部门分割的状况,加强部门间协作与配合,形成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合力。

  (四)发展主导产业。发展生产是新农村建设首要任务。一是必须毫不动摇巩固第一产业,确保粮食产量稳步增长。要围绕50亿斤粮食产能工程,建设以规模经营为主导的粮食产能基地。通过发展农机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途径,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确保粮食持续增产、农民持续增收。二是重点搞好以农畜产品加工为主的绿色食品工业,加快农村第二产业发展步伐。通过优化发展环境、政策扶持、实行定向定位招商,引导各类资本向农畜产品加工的重点领域投入,尽快形成一批对县域经济拉动力强的龙头企业群体。重点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区域性养殖,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努力打造乳、肉、禽、米、豆、薯、稻等品牌,提升品牌的价值和产品附加值。三是突出发展农村餐饮、商服、建筑、运输、旅游观光、中介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第三产业,不断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要夯实农村劳动力转移产业,找准定位,明确转移方向;加大阳光培训力度,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发展中介组织,提高市场化程度;搭建服务平台,创造转移条件;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要通过三大产业快速、均衡发展,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五)整合资金要素。努力构建新农村建设的多元化投资格局。要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发挥其建设的主体作用。要加大公共财政支农力度,把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公共设施和基础建设纳入各级财政支出范围,不断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投入,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用好国家的支持政策和资金,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坚持资金打捆使用、性质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集中资金办大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增加基础设施、农民住房、农村助学等贷款投放。

  五、切实加强中心村和新民居规划建设的组织领导

  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中心村和新民居规划建设工作,立即抽调人员,组织力量,迅速启动中心村和新民居规划编制工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研究、亲自审核,确保规划的全面性、合理性、科学性。要成立由财政、公安、发改、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民政、城乡建设、农业等部门组成的专门机构,组织专业人员,认真编制规划,按时完成中心村和新民居规划编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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