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动员部署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曾敏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龙跃永、胡斌、肖金文、黄晓兰、张志国、党组成员、储备中心主任张康林任副组长,局各相关处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局纪检处负责组织协调。
2、制定工作方案。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分工和要求。各牵头处室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明确治理工作遵循的法律法规、政策界限和相关要求。
(二)深入排查
1、开展自查。局各相关处室、各区(市)县国土资源局(分局),按照统一部署,一是以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与审批、土地开发整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为重点,认真查找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与审批以及征地拆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重纠正和查处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征地拆迁以及违规审批和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等问题,二是对2008年以来的土地开发整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查找项目审批、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等重点环节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有关自查情况于2009年12月底前书面报告市局专项工作治理小组办公室。
2、进行督查。2010年1-3月,各相关牵头处室选择重点项目、针对重点环节,组织对各区(市)县国土资源局(分局)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市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组织抽查。
(三)认真整改
1、及时纠正问题。根据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整改。
2、落实监管责任。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专项治理意见》的有关精神和市局《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明确责任,有效治理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查处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推广典型经验。认真总结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坚持典型引导、以点带面,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4、完善法规制度。针对制度上的漏洞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创新体制、完善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机会。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形成监督制约机制,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注重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既要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又要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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