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查找、分析土地审批和征地拆迁重点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法和应建立的制度。
(牵头处室:耕保处 配合处室:利用处、规划处、法规处、执法监察处、征地事务中心)
(三)规范矿业权审批管理
工作任务:认真贯彻执行《矿产资源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严格矿业权审批和出让;加强中介机构管理,严格矿业权价格评估的监管;规范矿业权交易市场行为;着重解决违法违规出让审批矿业权的问题, 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矿业权市场和综合监管平台。
主要措施:1、全面清理已出台的探矿权、采矿权审批和出让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加强制度规范。
2、区分不同的出让方式,对探矿权、采矿权出让情况进行清理,检查是否存在不按照规定的出让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
3、总结探矿权、采矿权审批和出让制度中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4、查找分析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和审批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应建立的制度。
(牵头处室:矿管处 配合处室:纪检处、拍卖中心)
(四)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
工作任务:严格按照《
土地管理法》和有关土地开发整理的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查找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审批、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土地开发整理工程项目审批、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项目招投标以及项目评审专家管理等制度。
主要措施:1、对2008年以来市级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项目核准、勘察设计、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拨付使用、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和工程建设实施等环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查找分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法和应建立的制度。
(牵头处室:耕保处 配合处室:规划处、地籍处、财务处、纪检处、整治中心)
(五)规范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管理
工作任务:严格按照《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四川省地震灾区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认真查找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审批、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审批、勘察设计、监理、工程招投标、项目评审专家管理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