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0]13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一0年九月三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
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防止“地沟油”及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用植物油流入我区食品消费市场,规范餐厨废弃物的收运、处置管理,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行为,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加强餐厨废弃物的源头管理,严密监控餐厨废弃物流向,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规范餐厨废弃物收运和处置管理,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地沟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整顿的重要内容,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对发现的问题追查到底,对黑窝点一律取缔,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要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为重点,严肃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不明来源食用油的行为。
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各级质监、工商、食品药监部门要全面摸清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的情况,以城市、旅游景区等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以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工地、企事业单位等集体食堂为主要对象,认真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用油库存情况、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对使用“地沟油”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