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及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

  40.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努力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供给,继续实施普通高中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和实验仪器设备配置工程,切实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保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模,使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实现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力争到2012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全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15年全区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87%以上;2020年达到90%以上。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办好示范性职业技术学校和实训基地,建成自治区职业教育园区,每个地级市建成一个综合性的职业教育实验实训基地,在人口较多、具备条件的县建成 1所职教中心。申请国家为宁夏职业教育培训急需的“双师型”教师1000人,建成60个骨干专业。 (自治区教育厅牵头,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41.提升高等教育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力。提升宁夏大学211综合大学的办学实力,增强宁夏医科大学和宁夏师范学院的发展能力,提高宁夏理工学院等本科院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打造北方民族大学区域民族教育中心,实现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等高职院校的特色发展。实施优势学科专业、重点实验室、实训中心等品牌战略;实施大学生创新计划、教改项目、精品课程等质量工程;实施学科带头人引进,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培养,派遣访问学者等师资队伍建设工程,加快宁夏医科大学建博工作,完善高校图书、网络等公共服务体系等建设,促进高校实验室、实训基地及大型仪器共用共享,提升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水平,为全区能源、化工、现代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等支柱产业提供人才支撑。提高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到2020年,全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以上。深化教育改革,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开展教育改革试点工作,以人才培养体制改革为核心,系统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为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的环境。全方位实施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深入实施闽宁教育对口支援,加强与海外教育合作交流,深入实施东部地区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和招生协作计划,争取国家教育部和东部省区加大对我区高等教育发展的支持。研究支持我区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政策,启动区内高校对口支援工作,促进全区高等教育资源共享,整体发展。 (自治区教育厅牵头,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外办、扶贫办等配合)
  42.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教师全员培训和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培养培训,建立自治区、市、县(区)三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队伍。实施好特设岗位教师计划。到2020年,全区小学教师中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85%,初中教师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85%,高中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的比例达到15%,高校教师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率达到 100%,教育管理干部培训率达到100%,努力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提高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应用水平,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信息技术教育“班班通”,建设覆盖城乡学校的教育资源库,建立教育资源共享机制,提高学校现代远程教育和教育信息化服务教育教学的能力。 (自治区教育厅牵头,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编办配合)
  43.实施南部山区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早餐”工程,逐步扩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覆盖面,使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生活补助。实施教育扶贫,逐步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职业学校招收生态脆弱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学生接受教育,按国家助学政策规定给予资助,优先推荐就业。加大普通高中家庭贫困学生的资助面,优先推荐职业学校贫困学生就业。(自治区教育厅牵头, 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44.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我区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力度,并根据我区财力增长,进一步增加对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自治区财政厅牵头, 自治区教育厅配合)
  45.巩固提高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及政府补助标准。鼓励劳动密集型企业、服务行业企业和中小企业积极吸纳就业。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以创业带动就业。有序组织劳动力输出。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发展就业中介服务,完善就业援助制度。集中财力,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积极推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卫生厅、民政厅、工商局、扶贫办等配合)
  46.加快我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继续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规划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到2011年底,基本完成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各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加快农村教师、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周转房建设。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 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卫生厅等配合)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