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保持就业稳定增长。深入推进全民创业工程,实施好岗位拓展、创业引领、就业服务与援助计划。进一步做好农民工进城务工和劳务输出服务工作,争取全年转移劳动力80万人次,劳务收入超过40亿元。健全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落实好最低工资制度,及时化解劳资纠纷,改善劳动环境。
2.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统筹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推动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完善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施社会保障“一卡通”工程。积极扩大新农保试点,争取8个山区县 (区)纳入国家级试点,11个川区县(区)纳入自治区级和地市级试点。
3.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全面落实10项民生计划,抓好30件为民办实事,确保如期完成年度目标。加快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组织实施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自治区职业教育实验实训基地、宁夏大学科技综合楼、自治区儿童医院、宁夏大剧院等重点工程。
4.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突出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监察执法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创造平安的发展环境。
(五)加强物价运行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1.保障重要农产品市场供应。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抓好农产品生产、流通设施投入,加强产运销衔接,畅通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2.加强市场监管。跟踪监测粮油菜肉蛋奶等价格变化,加强农产品价格异常波动监管和调控,对价格上涨超出一定幅度的农产品启动成本调查和反暴利调查。严厉打击恶意炒作、囤积居奇、牟取暴利等违法违规行为。
3.完善地方政府重要商品储备体系。及时发布重要商品供求和价格信息,有效引导社会预期。提出粮食等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应对预案,增加对低收入人群的补贴,严厉打击捏造信息、制造恐慌等行为。
(六)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努力扩大对外开放
1.推动重点领域改革。推进水热电油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争取国家资源税改革试点。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扎实推进同心、盐池两县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医药卫生体制重点改革。
2.大力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编制完成《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高水平办好首届中阿经贸论坛,积极开展清真食品认证工作,扎实推进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研发、生产、销售与出口基地建设。加快世界穆斯林文化城、国际小商品交易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发展与中东、中亚等国家的经贸合作和文化交流。
3.提升对外贸易和招商引资水平。加快出口结构调整,加大对特色农产品、羊绒产品等扶持力度,不断扩大出口规模。积极开展专业化招商和差异性招商,鼓励和引导外资投向高端服务业和其他外资开放行业。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切实提高签约项目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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