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节能减排工作的紧急通知
(南府办〔2010〕1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纠正当前一些地区为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而采取停限居民和公共服务单位用电等错误做法,以及个别地区采取“一刀切”即对生产企业轮流停电的简单做法,日前,国家发改委下发《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节能减排工作的紧急通知》(发改电〔2010〕320号),对正确处理节能减排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系,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家发改委《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节能减排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当前节能减排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处理节能减排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系,坚决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市委、市政府对全局电力保障和做好当前节能减排工作已做具体部署,要求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计划用电的调度工作,限制高能耗企业用电,在有限供电的情况下确保群众的正常生活以及供电效能最大化。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的通知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本着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下更大力气,坚决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全面完成“十一五”和今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二、以节能减排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和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目标。坚持全面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和保持经 济平稳较快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着眼长远抓实节能减排工作,不搞短期突击行动,在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同时,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着眼发展方式转变,以节能减排推动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着力推进生物能源、生物医药、铝合金等新材料及光电、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促进经济新增长点的形成,推动产业升级。要围绕开展“项目建设年”、“服务企业年”、“发展环境建设年”主题活动,全力打好工业经济振兴、五象新区开发、产业园区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完善、“中国水城”建设五场攻坚战,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和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