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上半年城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沈政办发[2010]9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今年上半年,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双5000亿目标,积极实施行政区划调整,进一步拓展城区发展空间,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城区经济主要指标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半年全市城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地区生产总值
上半年,我市9个城区共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45.3亿元,占全市的76.9%。
(一)在全省的排位情况。
1从总量排名看,我市城区平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在全省14个城市中排名第1位;在全省56个城区总量排名中,我市有5个区居前10位,分别为第1位铁西区384.6亿元、第2位沈河区325.4亿元、第4位和平区259.2亿元、第7位大东区215.9亿元、第9位沈北新区193.2亿元。
2从增速排名看,我市城区生产总值平均增速在全省14个城市中排名第14位;在全省56个城区增速排名中,我市没有排在前10位的城区。
(二)本市排位情况。
1从总量排名看,9个城区排名位次分别为铁西区384.6亿元、沈河区325.4亿元、和平区259.2亿元、大东区215.9亿元、沈北新区193.2亿元、皇姑区156.7亿元、于洪区156.0亿元、苏家屯区125.3亿元、东陵区28.9亿元。
2从增速排名看,9个城区排名位次分别为皇姑区16.4%、苏家屯区15.6%、铁西区15.5%、大东区14.5%、东陵区14.5%、和平区13.0%、沈北新区12.7%、沈河区11.2%、于洪区11.1%。
二、地方财政总收入
上半年,我市9个城区共实现地方财政总收入269.5亿元,占全市的73.3%。
(一)在全省的排位情况。
1从总量排名看,我市城区平均实现地方财政总收入在全省14个城市中排名第2位;在全省56个城区总量排名中,我市有4个区居前10位,分别为第2位铁西区62.4亿元、第4位大东区47.4亿元、第5位和平区46.9亿元、第6位沈河区39.6 亿元。
2从增速排名看,我市城区地方财政总收入平均增速在全省14个城市中排名第6位;在全省56个城区增速排名中,我市有2个区居前10位,分别是第4位大东区72.1%、第5位沈北新区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