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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和阳光工程农机培训情况检查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和阳光工程农机培训情况检查的通知
(湘农机科函〔2009〕83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局:
  为落实湘农机科函〔2009〕27号和湘农机科函〔2009〕73号通知精神,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培训质量,省局近期将对全省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和阳光工程农机培训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9年11月20日至12月25日。
  二、检查内容
  1、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资质和培训情况。具体见湘农机科函〔2009〕27号通知中的内容及要求。
  2、阳光工程农机培训情况。①农机使用和维修培训指标落实情况;②培训工作进展情况;③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基地建设情况;④其它阳光工程培训指标的争取情况。
  三、组织实施
  省局组织两个检查小组,第一小组检查长沙、岳阳、益阳、常德、张家界、怀化、湘西自治州七个市州,第二小组检查株洲、湘潭、娄底、邵阳、永州、郴州、衡阳七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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