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全面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襄办发〔2010〕24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襄樊市全面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2日
襄樊市全面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发[2008]9号)、省委《实施办法》(鄂发[2008]15号)、市委《实施细则》(襄发[2009]4号)和《湖北省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暂行办法》(鄂纪发[2009]29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具有襄樊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制定我市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对宣传教育常抓不懈,将监督检查贯穿始终,努力形成教育在前、制度在前、监督在前、预警在前,保权力运行安全、保项目建设安全、保资金使用安全、保干部成长安全的良好局面,推动全市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开展、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以排查风险为基础,以监督防范为核心,以预警控制为关键,以考核追责为保障,形成“分险设防、分权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具有襄樊特色的防控模式,到2010年底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
三、工作范围和对象
全市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上述单位中的全体党员干部。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分清权查险、建章立制、预警控制、监督检查四个步骤,全面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