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义务教育中小学校
义务教育中小学网点布局要符合方便化、均匀化和规模化原则,学校设置要达到安全性、健康性和效益性要求。各地要按照“就近入学”和“方便就学”的指导思想,搞好学校的生源建设,形成较好的规模效益。
(一)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带来的人口区域结构变化的实际和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的需求,科学编制并分步实施城市中小学布局规划。襄樊市城区(含高新区管委会所在地和襄阳区政府所在地建成区)中小学发展布局规划,已由市教育局、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市规划设计院联合编制并由市政府批复实施。市辖各区要按照规划要求,分步实施,逐步到位。其他县(市)要根据城镇建设发展的要求,科学编制并分步实施城镇中小学布局规划。
(二)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提高效益”的原则,统筹编制本区域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布局规划,进行新一轮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并切实加强规划保留的定点学校的建设。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及学校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要充分考虑未来人口变化趋势,正确处理好就近入学和相对集中的关系、方便就学和规模效益的关系、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的关系。
各地要综合考虑学龄人口比重、学校办学规模和学校有效的服务区域,科学确定每所小学、初中学校服务的人口数。山区、库区及其他边远农村地区学校服务的人口数可适当降低。
各地要认真搞好调查摸底工作,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将现有学校进行分类排队,确定长期保留、中期过渡和近期撤销三类学校,把永久性布点学校和过渡性布点学校有机结合起来,充分方便学生就学。在做好布局调整的同时,要加大中心学校的辐射功能,规范各教学点的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
(三)各县(市)区要抓紧做好城镇中小学布点规划和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并分年度逐步实施。通过学校布局调整,各地义务教育中小学达到布点合理,规模适度,资源均衡,效益显著的目标,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子女上学需求。
四、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一)积极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均衡配置义务教育硬件资源。
各县(市)区在摸清义务教育资源底数的基础上,抓紧编制县域内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规划和分年度工作计划。学校标准化建设要按照“标准统一,配备齐全”的原则进行,其工作内容宜按“因校制宜,先急后缓”的原则合理分解立项,逐年推进。各地可采取“整体规划、分类改造、逐年推进”的办法,将设备购置、校舍维护建设、实验室及其他功能室装备、校园环境建设、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等工作内容按年度分解,落实到每所学校;也可结合本地实际,采取“逐校整体改造、分片实施、分批推进、三年完成”的工作思路,编制工作规划。通过三年左右的建设,区域内学校整体办学水平提升,办学条件优化,学校管理规范,教学质量提高,教学特色形成,义务教育初步得到基本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