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关于加强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
(湘牧渔发[2009]142号)
各市州畜牧水产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蜂产业质量安全监管,确保蜂产品质量安全和放心消费,促进我省蜂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农业部的统一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蜂产品是我省重要的畜产品之一,蜂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事关蜂产业发展,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也影响着我省蜂产品出口。各级畜牧水产局主管部门要从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立即行动,认真组织开展蜂产品专项整治工作。要上下联动,重心下移,加强一线监管力量,保证人员和经费到位,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提高蜂产品质量。
二、扎实开展蜂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各地畜牧水产局主管部门要按照
农业部《蜂用兽药治理行动方案》(农办医〔2009〕19号)和《湖南省畜牧水产办公室关于开展蜂用兽药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湘牧渔办质〔2009〕37号)要求,制定行动目标,确定治理任务,落实治理行动步骤,明确治理行动重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将蜂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作为本地区养殖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要内容之一,加大整治和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基层动物防疫网络,组织基层畜牧兽医人员深入到养蜂场(户),对蜜蜂养殖过程中的用药进行具体指导,督促养蜂场(户)严格按照蜜蜂安全用药的有关规定用药,切实提高蜂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加强蜂药产品生产销售整治。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蜂药专项检查。加大蜂药市场抽查和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整顿和规范蜂药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非法蜂药产品行为。从生产、经营企业查获的不合格产品,要监督企业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