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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关于印发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湖南考区相关管理制度的通知

  十一、涉密人员在脱密期期间,必须遵守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对担负涉密工作期间掌握、知悉、管理的国家秘密继续承担相应保密义务,并禁止以任何形式再次接触有关的国家秘密。脱密期结束后,涉密人员资格解除,但仍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湖南考区监考人员管理制度

  为认真做好湖南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综合笔试工作,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湖南考区组织及参与考试工作的机构和监考人员。

  二、监考员条件:

  (一) 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能公平、公平地监考。

  (二) 必须是具有一定监考工作经验的老师(或国家工作人员)。

  (三) 无直系亲属和无利害关系人员参加当年考试。

  (四) 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无监考不良记录。

  (五)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三、拟聘用的监考人员由各考点审核审定,审核合格后,聘用单位应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四、对符合条件的监考人员,经过考点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监考。

  五、所有监考人员应按照《监考工作程序》和《监考员守则》,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安全、有效。

  六、监考人员必须持证在规定的考室监考

  七、监考人员应自觉接受考区、考点、考生的监督。

  八、对于违反考试纪律,不按规定监考,甚至参与考试作弊的监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监考资格,并按规定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或交相应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监考人员违规行为及处理结果及时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案。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湖南考区试卷安全保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湖南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试卷(包括备用卷、答题卡等,下同)的交接、运送、保管、值守、使用、销毁等,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考区、考点均应租赁或具备符合国家统一考试保密室建设标准,并经省(市)级国家保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的试卷保密室,用于存放启用前的试卷。考场设置试卷保管室,用于临时存放从试卷保密室领取后的试卷,试卷不得在试卷保管室过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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