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在全省建筑设计行业开展诚信评估工作的通知
(赣建设协[2010]22号)
各具有建筑设计资质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快推行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步伐的意见,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在总结前几年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诚信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国建筑设计行业开展诚信评估工作,并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建筑设计行业开展诚信评估工作的通知》(中设协字[2010]第29号),此件印发了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设计分会制定的《全国建筑设计单位诚信评估办法》、《全国建筑设计行业诚信单位申报表》、《全国建筑设计单位诚信评估评分细则》;尔后,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分会又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建筑设计行业开展诚信评估填表的说明》(以下简称《填表的说明》)。
省协会对上述两个文件,认真组织了学习和研究,有关情况曾向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及建筑设计分会作了请示汇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十分重视建筑设计行业诚信评估工作,分管厅领导在我协会呈报的《关于我省建筑设计行业开展诚信单位评估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材料上批示“同意,请勘察设计处给予帮助和指导。”这对我们是很大的支持和鼓舞,我们将按厅领导的批示认真搞好建筑设计行业的诚信评估工作。
现将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设协字[2010]第29号文件及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筑设计分会《填表的说明》印发给你们(见附件一、二),并结合省协会请示汇报的情况及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关于申报条件
1、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登记注册且为我协会会员单位的企业,方可申报。
2、鉴于我省建筑设计行业的企业规模和管理现状等诸因素,此次建筑设计行业诚信评估的重点放在具有甲、乙级建筑设计资质企业,丙、丁级建筑设计资质企业,如有符合条件的也可申报,请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基建(建设)处注意掌握。
3、申报坚持自愿的原则。
二、关于申报的时间要求
2010年9月17日前,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协会,逾期视为放弃。9月底前省协会完成初审工作(含组织专家审查、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西建设网站公示、省建筑设计行业诚信领导小组会议审查并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汇报等),10月中旬省协会将申报材料报送中国勘察设计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