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河北省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的通知
(冀林计字〔2010〕93号)
各设区市林业局,林果重点县(市、区)林业局:
我省是林果生产及消费大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和2010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依据国家《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
种子法》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等有关法规文件,省林业局组织编制了《河北省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河北省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建设规划
(2011-201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和《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
种子法》、《
河北省农产品市场准入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2010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分析
(一)现状
1.林果大省地位已经确立。河北是全国重要的林果基地和产销大省,2009年全省林果业总产值达615亿元。全省果树面积和果品产量均居全国第二位,大宗果品销售占据京津市场40%、全国出口市场25%以上份额,冀中南沙地梨、黑龙港及太行山优质红枣、燕山京东板栗、秦唐张优质葡萄等“五片两带”果品外向型基地逐步完善,果品业被确定为全省农业发展三大主导产业之一。全省人造板年产量1100万立方米,生产能力位居全国前列,中盐银港板业、冀州华林板业、河北金秋木业等一批规模化龙头企业日趋壮大,文安、邢台、正定三大人造板产业集群初具规模,南和、新乐、望都、唐县、霸州五大新兴产区正在形成。全省林木苗圃面积65万亩,年产苗木22亿株。全省花卉种植面积40多万亩,花卉业年产值达22亿元,形成了环京津、环省会、冀东、冀南和张承“五大花卉产区”。林菌、林药等林下产业发展势头迅猛,年产值14亿元以上。
2.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长足发展。我省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建设近年来发展较快,省、市、县三级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已见雏形。省级组建了综合性的林果桑花质量监督检验管理中心,内设河北省果桑花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河北省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河北省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取得了省级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授权)资质,配备了原子吸收光谱仪、气相色谱仪、人造板万能试验机、人工气候箱等检验检测设备300多台(套、件)总价值1500余万元,负责全省果品、花卉、茶叶、林木种苗、林木制品等林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工作,“十一五”以来完成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监督检验任务近9000个批次。各设区市和林果生产重点县(市、区)相继成立了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已建立市级综合性林果质量监督检验站1个、果(桑)花质检站8个、种苗质检站8个,石家庄、保定、邯郸等市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相继配置了一些果品、林木种苗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县(市、区)中已建立县级果品质检站24个、种苗质检站18个。
3.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任务艰巨。当前,我省林果生产仍以一家一户的小规模分散性生产为主,生产与管理方式的不一致性大大增加了林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数量与难度。据调查统计,全省户均果树种植面积3.1亩,根据《无公害水果质量安全要求》、《无公害农产品抽样规范》等标准,达到省政府监测全覆盖全省果品每年监测批次应不少于600万个。全省现有果品集散地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超市等1100多个,根据《无公害水果质量安全要求》、《新鲜水果和蔬菜取样方法》,外来果品每年需检验20多万个批次。全省京津风沙源治理、沿海防护林、平原绿化等工程造林和城镇村屯绿化、义务植树等年均使用苗木近8亿株、种子70多万公斤,根据《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及《林木种子检验规程》标准要求,全省每年应检测1100多个批次约15万株苗木。可见,我省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任务相当繁重。
4.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建设亟待加强。当前,我省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建设严重滞后于林果大省形势发展的需要:一是机构队伍滞后。市、县(市、区)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尚未健全,林果产品安全监管及检验检测人员短缺,特别是连接市场的主体环节县级检验检测基本上处于空白阶段。二是技术手段落后。省、市、县三级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普遍存在仪器设备落后和实验室基础环境不达标问题,亟待建设标准化的实验室和配置必备的检验检测设备。三是亟需加大投入。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到2015年全省果品基地总体合格率达到100%的目标要求,我省今后几年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在增配仪器设备、实验室建设、人员培训等方面亟需加大投资力度,确保全省监测全覆盖的形势需要。
(二)面临形势
河北作为林果大省,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的新形势下,加强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建设尤为紧迫重要。
首先,加强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建设是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的现实需要。我省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涉及果品、花卉、茶叶、林木种苗、林木制品等生态公共领域农林产品,林果质量安全既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也是生态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到林农果农的切身利益和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目前,我省年自产及外来果品总量达130多亿公斤,按照监测全覆盖要求年检测批次应在620万个以上,而当前实际检测批次不到总需求的两千分之一。从近年来林果质量安全监测情况看,我省局部地区果品仍有农药残留超标和禁用农药检出,人造板等木质产品中甲醛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问题仍然存在,全省林果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加强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建设,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优质的林果产品,已成为新形势下必须着力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
其次,加强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建设是培育壮大林果产业增加人民收入的形势需要。河北省林果业从业人员达1400多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的1/4,全省依靠果品业增收致富的专业村已达2000多个,人造板生产企业2500多家,林业苗圃3700个,花卉生产专业户3.3万户,林果业已经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农业部对7省市农贸市场及超市调查显示,市场销售的无公害农产品售价比普通农产品高出20%以上,并呈现差价增大趋势。建立健全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大力推进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切实增强我省林果产品市场竞争力,积极扩大国内外市场份额,已成为推进我省林果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然要求。
第三,加强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建设是加快绿化步伐改善生态环境的客观需要。河北林业建设担负着为京津阻沙源、保水源、维护国土安全的重任。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35%的战略目标,今后10年我省造林绿化任务极其繁重,全省每年需造林400多万亩。林业种子、苗木是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基础,林木种苗质量直接关系到造林绿化成效,与全省林业生态环境建设进程及成效密切相关。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大力推进良种壮苗进程,已成为加快林业生态建设步伐的客观需要。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和《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和部署,以全面提高林果质量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为核心,立足当前,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优化整合资源,建立健全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大力提升监督检验能力,切实做到林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全覆盖,为我省林果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原则。省、市、县三级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合理布局,科学设定建设内容及标准,统筹兼顾,分步实施。
2.立足当前、突出重点原则。在现有基础上,重点提升实验室硬件环境和软件水平,完善检验检测手段,全面提升全省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综合能力。
3.功能完善、技术领先原则。省、市、县三级林果质量安全监督监管和检验检测功能完善,运转协调高效,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技术处在同行业领先水平。
4.优化配置、服务社会原则。省、市、县三级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职能定位明确,配置均衡合理,优质高效搞好社会服务。
(三)目标任务
河北省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是全省林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系统,承担着全省林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提供技术支撑等重要任务。到规划期末,全省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高效运转,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能力大幅提升,省级建成符合形势需要的综合性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11个设区市和重点县(市、区)全部建立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在全省范围内设立5万个果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速测点,全省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100%满足全省林果产品基地、市场、企业监测全覆盖的需要。全省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信息平台和追溯体系有效运转,省、市、县三级林果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100%联网,监测数据和信息共享,质量安全事故、问题产品100%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