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从全省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总体情况看,各地、各部门发展很不平衡,究其原因有五:一是部分市(县、区)财政部门负责同志不够重视,文件下发较晚,动员不及时,保障不到位;行动迟缓,形成下急上不急,等待观望的局面,有的甚至无原则迁就用票单位不合理要求,能少就少,能减就减,客观上影响了改革的范围和力度;二是有的地方工作效率不高,硬件(打印机)配置缓慢,制约了软件安装实施使用的进度。三是有的地方没有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改革范围离文件要求差距较大,包括医疗卫生系统和县直驻乡镇单位等相当一部分用票单位未列入改革的范围;四是软件安装单位在与客户沟通及人员、智能卡的安排调剂方面不够及时,有些地方出现脱节,对整体工作推进产生了一定影响;五是个别地方和部门对库存手工票的停用造成的核销损失患得患失,没有及时缴销空白手工票据,间接影响了改革的进度。
二、乘势而上,自我加压,确保全省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顺利完成。
为巩固前期改革成果,确保改革如期全面完成,现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攻坚克难。认真对照《方案》要求,查缺补漏,不留死角,不留余地,不打折扣。(二)统一工作标准,明确工作要求。第一,关于现场执收问题。现场执收不能杜绝,但要建立监管机制,从严界定,制定限时、限量、限额、限人领用核销的管理办法,并做到事后补录齐全,确保执收信息的准确和完整;第二,关于医疗单位实施票据电子化问题。对医疗收费单位,要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对资金上缴财政专户,实行了“收支两条线”全额管理的单位,则要从严、从细审核设置收费项目,使财政部门做到事前控制;对于资金不缴财政专户、规模较大的医疗机构,可以按大类设项,在医疗单位的服务器上安装接口,采集数据,以保证收费信息的准确、完整;第三,关于往来资金结算票据的管理与项目设置问题。要严格按照财政部(财综[2010]1号)文件要求,对往来资金项目从严、从细,设置具体,不能设置“其它”或“往来资金”等空泛的项目;第四,关于票据电子化改革实施的对象和范围。全面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目标是实现省、市、县三级贯穿,省本级驻市(县)单位、设区市本级驻县(市、区)单位、县直驻乡镇单位(如七站八所)均按财务隶属关系实施电子化管理改革。
当前已时至七月,距全面完成这一改革任务的最后时限已越来越近,我省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已进入了关键阶段。希望各级财政部门和省直各单位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全面完成我省财政票据管理电子化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