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前一阶段全省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实施情况的通报
(赣财办[2010]47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财政阳光运行的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13号)文件要求,根据省纪委书记尚勇同志在我厅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依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下称《方案》),全省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已全面展开,并取得良好的工作成效。在实施过程中,各级财政部门齐心协力、忘我工作,整体推进迅速。根据省政协副主席、省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胡幼桃同志“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整体推进,认真落实尚勇书记来厅考察指导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的批示及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毛祖逊同志,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梦胜同志的签批意见,现将前一阶段全省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情况通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迅速掀起了全省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的高潮。
全省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领导下,在财政部门的部署、安排和督导下,经过各级票据管理部门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克服了暴雨和洪涝灾害等不利因素的影响,截止到6月30日,省、市、县(区)三级已实行电子化管理改革单位为9965家,完成率为71%,覆盖开票站点14537个,仅6月份新增实施站点数量达5703个。上饶市财政局严格依照《方案》要求,注重实施质量,市本级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基本完成了对全部用票单位和票种的全覆盖(市本级安装开票据站点368个),将手工票据使用压缩到最低限度;吉安市、抚州市齐抓共管,所辖市、县(区)已基本完成任务;宜春市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总结经验,科学管理,追赶先进,后来居上。吉安县、婺源县、永修县、临川县、奉新县自我加压,不但县直本埠单位不留空白,县直驻乡(镇)的单位也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并已基本实施到位。在此特别提出表扬的是吉安县,全县开票站点达292个,真正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修水县、都昌县、武宁县、万载县、宜丰县、上高县、金溪县、乐安县、东乡县、玉山县、乐平市、浮梁县、万安县、赣县、章贡区、青山湖区等县(区)精心组织,精心安排,创一流速度,在一个月时间内基本完成任务;崇仁县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角度出发,在强化以票促缴的职能上进行了有效的探索和延伸,实现了票款比对、网络查询和管理等功能;省直单位中工商、质检、交警等部门注重利用自身的网络优势和技术平台,实现了票据管理和业务系统无缝对接。
综合他们的经验是:领导高度重视,组织部署得力,措施方法得当。许多县区还对县直驻乡(镇)的站点单位,实行统一安装、统一培训,为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争取了时间,抢到了速度;不少地方票据管理部门的同志与技术人员一道深入基层单位,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不但自己放弃周末休息,还会同其它股、室的同志自备交通工具,分片带领技术人员上门为用票单位安装、培训和服务,为全省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的顺利推进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