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做好2010年现代农业油茶产业示范县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设区市、项目县财政局、林业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油茶产业又好又快发展,2010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了资金投入规模,安排我省现代农业油茶产业示范县建设项目投资5000万元,项目建设范围涉及28个县(市、区)。为确保2010年现代农业油茶产业示范县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年度建设任务安排
2010年全省现代农业油茶产业示范项目的年度总任务为建设高产油茶林25万亩,建设方式为新造或油茶低效残次林更新重造。28个项目县(市、区)具体建设任务分别为:石城县2万亩;丰城市、渝水区各1.8万亩;分宜县、乐安县、袁州区、上栗县、遂川县、樟树市、赣县和广昌县各1万亩;信丰县、武宁县各0.8万亩;上饶县、横峰县、吉安县、湘东区、泰和县、吉水县、上高县、弋阳县、德兴市和永修县各0.7万亩;九江县、奉新县、鄱阳县各0.6万亩;崇义县、湖口县各0.5万亩。
二、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标准及使用范围
原则上中央财政每亩补助200元,省财政每亩补助50元。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重点用于购置优质苗木和肥料。其它费用主要通过地方财政配套、各类支农资金整合及建设单位自筹等方式解决,具体补助标准和使用范围由各项目县自行确定。
三、认真抓好项目实施工作
1、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扶持。各项目县要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落实专职人员和工作经费。要建立健全项目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形成人员、时间、资金“三集中”,时间、任务、经营主体和资金“四对接”的工作机制,并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意见》,制定出台当地油茶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鼓励油茶产业发展的扶持措施,将油茶项目作为油茶产业发展的有效平台,建设成为财政资金支持“三农”工作的亮点和品牌。
2、抓紧编报年度实施方案。各项目县财政和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看得见、可操作、有指标、能考核”的原则,认真开展2010年现代农业油茶产业示范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编报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和编制提纲详见附件)。实施方案原则上由具有乙级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达到初步作业设计的深度,建设地点要全部落实到小班,并附资金整合方案和科技支撑协议。项目县(市、区)财政局、林业局于2010年8月25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联合行文报设区市财政局、林业局;设区市财政局、林业局共同审核后,于8月31日前联合行文报省财政厅、省林业厅,附项目县(市、区)项目实施方案一式三份。对单家上报或不按程序上报的项目,省里一律退回,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