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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消费升级推动经济发展的意见


  (二)逐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统筹推进社会保障工作。一是健全城乡低保标准合理增长机制,坚持科学定标、按标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健全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制度和专项救助政策。二是完善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补助标准。三是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进程,按照分步扩面计划,2011年提前实现全省全覆盖。四是积极探索,统筹研究解决集体企业没有正式招工手续人员、早期因各种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五七工”、“家属工”、五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城镇无业老年居民等特殊人群的养老保险问题。五是加快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的基本生活权益,积极推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六是认真总结玉树抗震救灾经验,进一步完善救灾应急预案和物资储备网络,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提高灾害应急救援和保障能力。

  (三)大力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一是不断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力度,落实教育以奖代补政策,发挥省级财政宏观调控和资金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加大教育投入的积极性。确保新增转移支付资金的20%用于教育支出,巩固提高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二是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逐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和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三是加大教育资源优化整合力度,确保未“普九”县如期实现“两基”攻坚任务。以中小学布局调整为主线,结合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寄宿制学校建设、农村初中改造和高中建设项目,安排资金76亿元,用3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全省中小学布局调整,基本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同时,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支持农牧区幼儿园建设,提高农牧区适龄儿童入园率。四是提升高中教育办学水平,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逐步建立高中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五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以促进就业为根本,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健全职业教育网络,加快职业教育园区实训基地建设,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六是支持高等教育发展,继续加强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继续支持实施青海大学“211”工程和高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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