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委)、厅直各单位、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27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促进交通运输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现将《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十二日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办、国办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全省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深入推进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现就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为促进中部崛起当好交通先行这一目标,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着力解决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进一步规范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推进交通建设项目规划、评审工作公开透明,确保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规范交通行政行为和交通建设市场行为;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建立规范的交通建设市场体系;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廉政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干部廉洁。
三、阶段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