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
(2009年9月4日)
各市州交通局(委)、厅直各单位:
今年10月1日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日。为了进一步宣传行政复议制度,推行
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法制办有关要求,厅决定自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省交通系统集中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始终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当前党和国家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中心,积极宣传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宣传本地方、本部门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行政行为的突出成效和先进典型,积极宣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良好效果。
二、围绕主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各地、各单位要本着突出主题、讲求实效的原则,面向社会、面向基层,充分利用多种舆论媒体,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宣传活动。各单位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一次管理对象的宣传座谈,组织一次知识竞赛,集中悬挂一批宣传标语,在行政服务大厅和信访接待室悬挂行政复议知识图板、流程图,公布咨询电话,深入扎实做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宣传工作;要通过这次宣传活动,深入宣传《
行政复议法》、《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
湖北省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努力增强法制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为推动行政复议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