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09年“十一”黄金周道路水路运输工作的通知
(2009年9月14日)
各市州交通局(委)、厅直各业务局:
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09年“十一”黄金周道路水路运输工作的通知》(交运发明电〔2009〕27号)转发给你们,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运输组织管理
今年“十一”正值我国建国60周年华诞,又恰逢中秋传统佳节,连续休假期延长。各级交通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十一”黄金周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黄金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黄金周运输安全工作,确保假日期间运输工作平稳、顺利进行。要根据“十一”黄金周的出行需求特点,做好节日期间旅客运输组织工作,及早进行安排部署,周密制定运输方案,安排充足运力,合理调整客运班次,适时增开加班车(船)和包车(船),保障黄金周期间各大旅游城市和旅游景点的运力需求和旅客安全、舒适、方便出行。做好节假日期间物资运输组织,优先安排运力,保障“绿色通道”畅通。同时,要认真落实各项应急预案,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
二、切实维护安全稳定
各级交通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运输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突出重点,抓住源头,对易引起重、特大事故的环节和场所进行重点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特别要加大旅游景区客运站场、旅游班车、旅游包车和危险品货物运输的安全监管力度。要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和行包安全检查制度,全力做好运输安全的源头管理,加强对进出北京的道路运输车辆管理,确保进京道路运输安全有序。要加强重点旅游库区、旅游船、客渡船的安全监管,增强现场执法力量,防止“三无”船、渔船和自用船非法载客,严禁滚装船运送危险品。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省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稳定工作的文件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
三、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各级交通部门要加强运输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无牌、无证、超范围经营和宰、甩、倒客等违规经营行为,配合物价部门加强运价管理,及时处理投诉。加强对出租车和汽车租赁业的管理,保证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做好黄金周期间的客运信息发布工作,通过相关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为人们合理选择旅游线路和出行时间提供参考。各运输企业及客运站要落实服务质量承诺,增加服务人员,完善服务设施,创新服务方式,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同时,要加强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衔接,采取多种售票方式,最大限度的方便旅客购票,为旅客出行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