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完善建设项目相关管理办法。
1、为配套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制度,省厅将在年内修订《江苏省水利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前期工作管理制度。
2、省厅将商财政厅建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周转金制度》,适应省直接组织实施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合同支付的资金周转。
3、为保证水利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和方案比较深度、充分提供初步设计所需的各类基础资料,将适当调整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费占整个工程设计费的比例,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四、认真组织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工作。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要求,全面推进、认真组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工作。今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没有按规定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不予立项审批,不列入年度水利建设计划,不安排政府水利投资。属于国家和省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除外。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六日
附: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有关法规目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
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
4、《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14号令)
5、《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6、《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合同和规模标准规定》
7、《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号令)
8、《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总〔2004〕511号)
9、《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