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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全面推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的通知

  三、关于完善建设项目相关管理办法。
  1、为配套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制度,省厅将在年内修订《江苏省水利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前期工作管理制度。
  2、省厅将商财政厅建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周转金制度》,适应省直接组织实施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合同支付的资金周转。
  3、为保证水利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和方案比较深度、充分提供初步设计所需的各类基础资料,将适当调整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费占整个工程设计费的比例,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四、认真组织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工作。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要求,全面推进、认真组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工作。今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没有按规定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不予立项审批,不列入年度水利建设计划,不安排政府水利投资。属于国家和省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除外。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六日

  附: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有关法规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
  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14号令)
  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6、《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合同和规模标准规定》
  7、《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号令)
  8、《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总〔2004〕511号)
  9、《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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