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填报网络申请信息时,招用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厦门生源毕业生的,参照连续失业一年人员选择相应项目。
(三)申请招用厦门生源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须按规定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接收及报到手续,并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和缴交社会保险。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厦门市人事局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
招用厦门生源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程序
一、补贴享受人员认定
(一)属 “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厦门生源毕业生的,由毕业生向所在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领取《厦门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申请认定,报经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后,由区就业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并在申请人提供的《厦门市居民就业失业登记证》(《厦门市居民失业证》)加贴认定材料。
(二)由毕业生本人向市人才服务中心大学生服务部申领《普通大中专院校厦门生源毕业生信息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
二、单位申请材料
(一)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二)用人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三)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即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以上三项材料均为首次办理提供)
(四)所招用人员的《厦门市居民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厦门市居民失业证》(招用“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厦门生源毕业生的,须内贴《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卡》)。
(五)所招用人员的《普通大中专院校厦门生源毕业生信息登记证》及就业后经市人事局签章的《报到证》复印件、劳动合同。
(六)在厦门人力资源网上打印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花名册》和《申领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及经同级社保经办机构确认的“社会保险费补贴申报表”。
(七)正规的财税发票或收据。
三、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