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沿海办江苏沿海滩涂围垦开发利用规划纲要的通知

  四、滩涂开发功能定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滩涂开发的战略定位和总体要求,综合考虑新围滩涂后方陆域的开发条件、现有开发基础以及海洋功能区划等因素,结合农业、生态、建设三类空间的比例要求,确定滩涂开发的总体功能定位和各围区功能定位。
  (一)总体功能定位
  依托连云港、盐城、南通市现有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围绕港口建设、特色产业发展和海涂资源利用,建立区域产业分工体系,把围区建成新型港口工业区、现代农业基地、新能源基地、生态休闲旅游区和宜居的滨海新城镇,形成以现代农业为基础、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生产性服务业为支撑的产业协调发展新格局。
  (二)围区功能定位
  充分发挥围区资源、区位等比较优势,合理布局产业,实施错位发展,促进产业、城镇、生态融合发展,形成分工明确、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按主要功能定位,将沿海滩涂围垦区域分为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生态旅游综合开发、临港产业综合开发和绿色城镇综合开发四大类。由于高泥、东沙和腰沙-冷家沙地势复杂,围垦难度较大,需要加强研究和观测,在本规划中暂不对这三个围区进行功能定位,待中期评估后作进一步研究和明确。
  现代农业综合开发区。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特色农业等,实施成片开发,推进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公司化管理,建设商品粮、盐土农作物、生物质能作物和海淡水养殖基地,延伸农业产业链,发展农(水)产品加工业,把沿海滩涂建成我国重要的绿色食品基地和观光生态农业产业基地。主要包括六个围区:小东港口-新滩港口(A05)围区,双洋港口-运粮河口(A06)围区,王港河口-川东港口(A09)围区,川东港口-东台河口(A10)围区,方塘河口-新北凌河口(A12)围区,新北凌河口-小洋口(A13)围区。
  生态旅游综合开发区。加强沿海防护林、护岸林草、平原水库、湿地等建设,充分利用沿海特有的海洋、湿地、文化等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滨海旅游业,择优布局旅游度假区,建设生态旅游示范区。主要包括两个围区:小洋口-掘苴口(A14)围区,协兴港口-圆陀角(A19)围区。
  临港产业综合开发区。依托港口发展大型临港产业,提高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率。充分利用新增岸线资源,挖掘建设深水港口的条件,加强港区建设,有效拓展港口作业空间。充分利用滩涂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石化、冶金、装备制造、粮油加工、物流等临港产业,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环保产业,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洋流能、潮汐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主要包括五个围区:徐圩港区(A04)围区,运粮河口-射阳河口(A07)围区,四卯酉河口-王港河口(A08)围区,掘苴口-东凌港口(A15)围区,遥望港口-蒿枝港口(A17)围区。
  绿色城镇综合开发区。推进临海城镇建设,促进人口集聚,提升支撑服务功能,建设低碳、绿色新城镇,提高人居适宜性。发展临港配套产业,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提高滩涂开发的层次和水平。主要包括五个围区:绣针河口-柘汪河口(A01)围区,兴庄河口-临洪口(A02)围区,临洪口-西墅(A03)围区,条子泥(A11)围区,蒿枝港口-塘芦港口(A18)围区。
  表3 沿海滩涂开发围区功能分类

功能分类

编号

岸段(沙洲)

现代农业

综合开发区

A05

小东港口-新滩港口

A06

双洋港口-运粮河口

A09

王港河口-川东港口

A10

川东港口-东台河口

A12

方塘河口-新北凌河口

A13

新北凌河口-小洋口

生态旅游

综合开发区

A14

小洋口-掘苴口

A19

协兴港口-圆陀角

临港产业

综合开发区

A04

徐圩港区

A07

运粮河口-射阳河口

A08

四卯酉河口-王港河口

A15

掘苴口-东凌港口

A17

遥望港口-蒿枝港口

绿色城镇

综合开发区

A01

绣针河口-柘汪河口

A02

兴庄河口-临洪口

A03

临洪口-西墅

A11

条子泥

A18

蒿枝港口-塘芦港口


  (三)用地比例分配
  根据国家总体要求和滩涂开发的功能定位,对各围区进行用地比例分配。一是遵循国家确定的60%用于农业、20%用于生态、20%用于建设的总体比例要求,确保三类空间落实到具体围区。二是考虑到围垦开发的投入产出率,安排第一阶段建设用地比例略高,已明确功能定位的围区建设用地比例略高,尚未明确功能定位的高泥、东沙和腰沙-冷家沙围区的建设用地比例略低,总体实现6∶2∶2的用地比例要求。三是突出主要功能,兼顾其他功能,合理配置三类用地空间。在现代农业综合开发区中,以农业用地为主,少量安排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建设用地。在生态旅游综合开发区中,以生态用地为主,适当安排部分农业用地,少量安排旅游设施、保护生态及维持农业生产的建设用地。在临港产业综合开发区中,建设用地比例相对较高,适当安排部分农业用地和美化环境、适宜生产的生态用地。在绿色城镇综合开发区中,以安排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为主,少量安排农业用地。四是由于本规划未对高泥、东沙和腰沙-冷家沙(合计104万亩)围垦开发的功能进行定位,暂不对这三个围区进行具体用地比例分配,待中期评估后进行明确。本规划分配166万亩。
  2010年-2020年期间,围区农业、生态、建设用地分别为94.4万亩、33.2万亩、38.4万亩,分别占56.9%、20%、23.1%,未来在高泥、东沙和腰沙-冷家沙围垦区,农业、生态、建设用地的控制要求分别为65%、20%、15%,总体上三类用地达到国家控制要求。其中,2010年-2012年期间,围区农业、生态、建设用地分别为32.6万亩、12.3万亩和15.1万亩;2013年-2015年期间,围区农业、生态、建设用地分别为38.3万亩、11万亩和12.7万亩;2016年-2020年期间,围区农业、生态、建设用地分别为23.5万亩、9.9万亩和10.6万亩。
  表4 沿海滩涂围垦各围区用地比例分配

编号

岸段

(沙洲)

总面积

(万亩)

2010-2012年

(万亩)

2013-2015年

(万亩)

2016-2020年

(万亩)

农业

生态

建设

农业

生态

建设

农业

生态

建设

A01

绣针河口-柘汪河口

1.5

 

 

 

0.7

0.3

0.5

 

 

 

A02

兴庄河口-临洪口

2.5

 

 

 

 

 

 

 

1

1.5

A03

临洪口-西墅

3.5

 

1.4

2.1

 

 

 

 

 

 

A04

徐圩港区

7

 

0.5

2

 

0.4

1.6

 

0.5

2

A05

小东港口-新滩港口

2

0.9

 

0.1

 

 

 

1

 

 

A06

双洋港口-运粮河口

1.5

 

 

 

 

 

 

1.4

 

0.1

A07

运粮河口-射阳河口

2.5

1.1

0.4

1

 

 

 

 

 

 

A08

四卯酉河口-王港河口

9

1.5

0.6

1.4

 

 

 

2.4

0.9

2.2

A09

王港河口-川东港口

7.5

3.8

 

0.2

 

 

 

3.3

 

0.2

A10

川东港口-东台河口

3.5

 

 

 

3.3

 

0.2

 

 

 

A11

条子泥

40

12

4

4

14

2

4

 

 

 

A12

方塘河口-新北凌河口

8

4.8

0.2

2.8

 

0.2

 

 

 

A13

新北凌河口-小洋口

6

 

 

 

5.5

 

0.5

 

 

 

A14

小洋口-掘苴口

18

1.9

3.6

0.5

1.4

2.7

0.4

2.4

4.5

0.6

A15

掘苴口-东凌港口

32

3.9

0.9

1.2

3.9

0.9

1.2

13

3

4

A17

遥望港口-蒿枝港口

11.5

2.7

0.9

2.4

2.4

0.9

2.2

 

 

 

A18

蒿枝港口-塘芦港口

5

 

 

 

2.7

0.8

1.5

 

 

 

A19

协兴港口-圆陀角

5

 

 

 

1.6

3

0.4

 

 

 

合   计

166

32.6

12.3

15.1

38.3

11

12.7

23.5

9.9

10.6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