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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第二阶段:2011年8月至2012年7月,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主要内容包括:在巩固第一阶段创先争优活动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在党员中开展“立志岗位成才,立足本职创优,我为红盾增辉,我为党旗添彩”双立双为主题实践活动,在市局机关与工商所中开展“基层帮建、支部共建”互帮互学结对活动和举办全系统基层单位练兵比武竞赛活动,引导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朝气蓬勃的革命热情,只争朝夕的工作干劲,更加突出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结合市委专项表彰天津市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以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党委活动,市局在全系统进行评选推荐和总结表彰工作。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事关全局和长远的大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贯穿到经常性工作之中,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扎实有效推进。

  (一)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政治责任感组织开展这项工作,市局党组负责全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市局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海福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宋悦明、王宝明,副巡视员刘威担任,人事、宣教、新闻、机关党委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教处,负责活动的具体协调、推动和督导工作。各分局要在区县委的领导和市局党组的指导下,按要求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系统各级党组织书记为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市局机关党委和各分局党组负责机关和本单位的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实际制定上报活动实施方案,加强领导,推动落实。各党支部负责本部门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结合个自分工,建立联系点,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有序进行,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科学谋划,周密实施。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完成中心任务有机结合,与基层建设同步推进,贴近工作实际,突出工商特点,体现实践特色,立足取得实效,有针对性地设计活动载体,科学谋划各阶段的活动内容,加强各个环节的衔接,做到开展活动与完成工作任务“两不误、两促进”,把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效体现到解决突出问题、巩固基层组织、促进各项工作上来,全面提升各级党组织促进工商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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