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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经济合作局关于印发《党员领导干部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和《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制度》等党建制度的通知


  2、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人员授课。支部书记每年不少于1次为党员上党课。

  3、党课教育的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党的历史及优良传统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教育;也可以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行现代科技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或结合单位的中心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六、严格监督检查和考勤制度

  “三会一课”活动情况纳入党支部工作的年终总结,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党总支和党支部要加强对“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每次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上党课都要进行考勤签到。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事先向主持会议的党组织负责人提出并得到同意。无故缺勤者给予批评教育;连续3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支部要找其谈话教育,并责其在支部大会上作检讨;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劝其退党或予以党内除名。

  附件4:
  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老干部工作,帮助照顾好老干部,努力发挥老干部余热,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局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在党总支领导下,由专职副书记具体负责,办公室要积极配合搞好各项服务。离退休党支部负责组织老干部开展党建活动,做好支部党务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离退休干部的各项政策规定,教育好全局干部职工,对老干部充分尊重,多做敬老工作,树立敬老爱老的风尚,妥善照顾好老干部,使他们愉快地安度晚年。

  三、专职副书记和离退休党支部要经常组织老干部开展有益于社会事业和本局业务工作、有益于健康的学习、娱乐活动。

  四、局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为老干部提供活动场所和阅读文件、订杂志、报刊等服务,为老干部提供学习娱乐条件。

  五、逢重大节日,局领导及老干部管理人员,要看望和慰问老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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