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严格监督考核。要建立承诺事项台账,对完成的承诺事项及时销号,对没有按时完成的要及时提醒和督促。结合每年召开的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基层党组织、党员要对落实承诺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接受党员群众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附件3:
“三会一课”制度
为了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使“三会一课”更具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和支部建设,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会一课”含义
“三会一课”是党内生活的主要形式。三会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党课。
二、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2、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
3、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
4、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
①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决议、指示,并结合本支部的实际制定贯彻实施计划和措施。
②定期听取、讨论、审议和通过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
③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④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⑤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⑥对本单位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工作安排、重大改革事项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支部委员会在党员大会休会期间,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和全体党员负责,同时,也向上级组织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