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经济合作局关于印发党员领导干部建立基层联系点等党建制度的通知
(淄经合党字[2010]31号)
各党支部:
现将我局党总支制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和《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党员领导干部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
2、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制度
3、“三会一课”制度
4、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制度
二0一0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1:
党员领导干部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
1、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建立基层联系点,每年至少要有2个月时间,深入联系点和基层单位调研,特别要注意深入到艰苦地方、困难地方和问题多的地方,听取群众意见,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2、针对我局的工作实际,近几年产业梯次转移工作是重中之重,是市委、市政府赋予我局的新职能、新任务,实施产业梯次转移工作的过程中会遇到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深入基层和群众调查研究,制定切实措施,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推动我市产业梯次转移工作的健康开展。为此,我局每个党员领导干部近期选择一个区县经信局作为基层联系点(名单附后)。今后,随着我局工作重点的转移,党员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可随之调整。
3、要坚持民主决策,把调查研究的成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充分体现和维护基层和群众的利益。
二、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联系点
1、每个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建立基层党建联系点,并经常到联系点调研指导党建工作,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
2、近期分别选择一个下属企业党组织、一个区县对口部门党组织和一个组织活动比较困难的直属党支部作为我办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联系点(名单附后)。
三、检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