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处理一般包括拟稿、审核、签发、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
1、拟稿。以淄博市经济合作局党政名义制发的文件,属整体、综合性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属与各科室相关的文件由有关科室代拟稿;属党建方面的文件由党组织拟稿。拟稿封面用本局拟稿纸填写相关内容后一并送审核。
2、审核。拟稿完成后,应送办公室审核把关,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文秘工作的人员从政策、文字、技术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把好拟稿的内容、文字、体例格式“三关”。发文文号:行政发文用“淄经合发(XXXX)X号”,党总支发文用“淄经合党字(XXXX)X号”。代拟稿需要做改动的,由主办科室修改;无须做大的改动的,由审理人员修改。
3、签发。凡是文件内容涉及其他有关科室的,主办科室要与有关科室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由会签科室负责人会签。文件经初步审核修改后,送分管本科室的领导进行内容审核把关,再送分管文字工作的领导进行文字、体例格式审核把关,最后送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或主持工作的领导)签发。重要的或涉及面广的须由主要领导签发。
4、缮印。文稿经领导签发后,先由办公室文档管理人员编发文号,再送文印人员印制(或在办公室指导下自行印制)。印制文件要保证质量,做到文面清晰,格式规范,字体适当,美观大方。文件日期一般以领导签发时间为准。
5、校对。文件校对由主办科室负责。校对无误后方可印刷装订。
6、用印。办公室印鉴管理人员根据领导的签发签字对成文进行用印,未经领导签发而制作的文件一律不得用印。
7、登记。对印制好的文件在发出之前由文档管理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分发出的范围、份数、时间等。
8、分发。由办公室文档管理人员或委托主办科室按照主送、抄报、抄送范围进行分发。
9、立卷、归档、销毁。文件制成分发后,文档管理人员要及时将文件成文(二份)、文稿及有关资料整理立卷。归档、销毁事项按本局《档案管理制度》规定办理。
附件3:
机关保密制度
为切实重视和做好机关内部保密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工作领导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