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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市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次卫生系统民主评议工作,由市卫生局和各区县卫生局对所辖医疗卫生单位分别进行评议。分为群众(服务对象)评议、领导评议、局机关人员评议、日常信访投诉和行风建设工作考核。记分方法:总分为100分,其中,群众问卷评议60分;市卫生局领导问卷评议10分;市卫生局机关人员问卷评议10分;日常信访投诉10分;行风建设工作考核10分。

  市卫生局将随时对各区县卫生局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四)总结阶段(12月上旬前)

  各区县卫生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要认真总结评议工作的经验做法,全面分析政风行风建设形势,积极探索解决政风行风问题的长效机制,形成书面迎评工作报告于11月25日前报市卫生局纪委监察室,以便及时总结上报,迎接市里的工作考核。

  五、评议结果的运用

  民主评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向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纠风办报告,并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作为考核被评议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结果、评选表彰先进单位和开展“两好一满意”、“创先争优”、“珍惜岗位、爱岗敬业”大讨论等活动先进集体的重要依据。对群众反映强烈、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或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不认真、及时整改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六、活动保障措施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当前开展的“珍惜岗位,爱岗敬业”大讨论、“创先争优、争做淄博卫生先锋”、“两好一满意”等活动,切实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行评机制。各区县、各单位要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加强行风建设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长效机制,把行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纠、评、建相统一,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主线,贯穿于政风行风评议的全过程,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确保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自觉接受监督。市局制定下发《2010年全市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实施方案》,对民主评议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全面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动员发动工作,树立“人人是形象、个个是窗口”的思想,增强“形象从我做起、整改我先做起”的意识。各区县、各单位要根据评议内容和要求,通过媒体和各种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自己的工作职责、服务承诺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措施,展示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政风行风建设成效,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诚征社会意见,搞好问题整改。各区县、各单位要进一步拓宽渠道,通过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走访慰问、电话访问、满意度调查等多种形式,诚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及服务对象对医疗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服务对象(出院病人)回访率要达到90%以上。通过听民声、察民意、访民情,着重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真诚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让群众把不满意的问题都提出来,切实摸清本区县、本单位的突出问题和症结。要把搜集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查找深层次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不断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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