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要针对新时期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深化消防爱民实践活动,继续推行“保增长、惠民生,服务经济发展”十项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扩宽服务渠道,积极开展消防技术咨询服务,指导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鼓励试行消防安全检查师制度,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服务;积极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作用,将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的内容,推动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部署。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公安部党委继打造消防铁军之后作出的又一重大战略部署,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构筑“防火墙”工程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逐级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把“防火墙”工程作为各级政府的“民心工程”;要按行业、系统和单位分类制定具体建设标准和考核验收标准,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及农村、社区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层层签订责任状、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运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内容标准,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细化任务,全面推进。要逐项细化分解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目标任务,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原则,继续抓好典型示范工作。要继续加大对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的业务培训,以及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的专门培训,大力培育“四个能力”建设的“带头人”、“明白人”和“责任人”。要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推动系统、部门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行业系统管理内容,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工作检查和督导,对工作薄弱、进展缓慢的地区和单位要蹲点帮扶,确保取得实效;要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的绩效考核,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纪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