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指导全市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全市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制定地方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指导全市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统筹协调管理全市高等教育,承担深化市属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

  (七)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八)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市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九)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学校安全工作。

  (十)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政策并指导就业工作。

  (十二)统筹管理全市教育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和外籍子女学校管理工作。

  (十三)拟定语言文字工作的地方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秘综合、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和重大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安排以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人事工作;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协调指导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负责学校和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