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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铁岭市农业农村经济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4.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70分)。

  重点考核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县级示范社数量及其带动作用情况。

  5.种植业结构调整工作(60分)。

  重点考核保护地蔬菜产业开发任务和粮食高产稳产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高效经济作物面积和规模种植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

  6.林业产业开发工作(60分)。

  重点考核榛子产业开发、造林绿化、集体林权改革任务完成情况。

  7.水利工作(60分)。

  重点考核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获奖情况、河道生态工程完成情况、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成情况。

  8.畜牧产业开发工作(60分)。

  重点考核市“兴牧杯”竞赛项目完成情况。

  9.农机工作(50分)。

  重点考核农机总动力、秋季整地和深松、玉米机械播种和收获、水稻全程机械化、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农机检修任务完成情况。

  10.气象工作(40分)。

  重点考核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网自动站建设、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和行政审批进服务中心任务完成情况。

  11.农业科技与信息工作(30分)。

  重点考核农业科技培训、农业科技推广、农村信息化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12.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30分)。

  重点考核新增绿色食品认证数量、新增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数量、农业标准化生产面积占本地区耕地面积比重、农产品检测任务完成情况。

  13.扶贫开发工作(30分)。

  重点考核减少贫困人口情况、扶贫资金按时到户情况、扶贫工作综合情况。

  (二)设立县(市)区发展农业产业化优胜奖和达标奖。

  实行百分制考核,重点考核农业产业化产值及增长率、产业化单项农民人均收入、带动农户数量及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三大主导产业开发、一县一业、规模以上龙头企业建设、规模以上基地建设、农业产业化项目招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牌等工作完成情况。

  (三)设立农村经济发展十强乡(镇)奖和进步乡(镇)奖。

  实行百分制考核,重点考核以下四项经济指标(十强奖考核四项指标总量,进步奖考核四项指标增幅):

  1.农村一、二、三产业增加值总量及结构比例(25分);

  2.乡(镇)地区税收收入(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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