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铁岭市农业农村经济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铁政办发[2010]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铁岭市农业农村经济工作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0年八月二十日
2010年铁岭市农业农村经济工作考核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我市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跨越,特制定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工作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铁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村乡镇(街)政府(办事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奖项及考核指标
(一)设立县(市)区(含铁岭经济开发区)农村经济发展先进奖和达标奖。
实行千分制考核,考核项目如下:
1.主要经济指标(350分)。
(1)人均GDP及增长率(50分);
(2)地方税收总收入及增长率(50分);
(3)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及增长率(50分);
(4)固定资产投资额及增长率(50分);
(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总量及增长率(50分);
(6)农民人均纯收入及增长率(50分);
(7)第一产业与二三产业结构调整、就业比例及增长率(50分)。
2.农事龙头企业建设及农业对外开放弋招商引资工作(80分)。
重点考核市下达新增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项目数、农产品加工项目和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所占比重;新增规模以上农事企业数、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值及增长率;新增省以上龙头企业、著名商标和名牌数;农业实际利用外资额、农产品出口创汇额及组织参加各类农产品展洽会完成情况。
3.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及主导产业推进工作(80分)。
重点考核市级四大农业示范区建设任务和保护地蔬菜、榛子、畜牧各十个市级示范区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及“一县一业”、“一乡一品”、“一村一品”产业推进任务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