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拟订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承担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专家组有关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安全评价、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
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负责重特大隐患信息汇总和综合分析工作。
(三)事故应急科(事故调度和统计科)。
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信息的汇总、调度和综合分析;负责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和重、特大事故风险,发布预警信息;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四)安全监督管理一科。
监督检查非煤矿矿山、地质勘探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参与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承担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安全标准化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矿井关闭工作;督查相关重大危险源、重特大隐患监控与整改;参与相关行业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承担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五)安全监督管理二科(市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监督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督查相关重大危险源、重特大隐患监控与整改;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承担全市无人看守铁路道口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行业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六)安全监督管理三科。
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承担和指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及相关的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市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承担和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相关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督查相关重大危险源、重特大隐患监控与整改;参与相关行业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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