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沧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领导,按照2010年处置非法集资部联席会议暨联络员会议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河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办字〔2010〕67号)的要求,经市政府研究确定,成立沧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沧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赵国权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锦安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
李洪印 沧州银监分局局长
成 员:白振松 市银监分局副局长
王利民 市维稳办常务副主任
张和平 市法院副院长
赵增强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新华 市发改委副主任、重点项目办主任
李国栋 市公安局副局长
郑新平 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焕坤 市财政局副局长
任德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