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这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各级政府牵头,各级政府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指挥、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一线指挥,现场检查和督导。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销售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金字塔模式层层签订责任状。市直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本部门职能负责相关环节的监管责任,要网格化管理、“一票通”的监管模式,划分区域,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对因重视不够、领导不力造成辖区、系统内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混乱、假冒伪劣问题突出、屡禁不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因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监管不力,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取得实效。本次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要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一个不丢,一个不漏。对于无证无照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商户,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特别是要加强对小作坊、小摊点、小商店、小餐馆、小流动餐车、小食杂店及农村婚丧嫁娶用的流动餐车和大蓬车的整治力度,要一个一个的检查,一个一个的跟踪,一个一个的处理。对于经过整改符合发放证照条件的,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于达不到生产经营条件的,要立即取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一个都不能放过,该取缔的取缔,该关闭的关闭,该停产的停产。对于违法违规的“黑心户”,要坚持依法处理,做到“四要”:要抓人、要脏物、要设备、要重罚,通过“四要”,让其倾家荡产,彻底丧失再生产能力。对于造成严重后果触犯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大企业宣传和培训教育力度。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组织召开食品企业法人自律意识培训会议,同时动员企业开展不同形式的内部员工食品安全自律会议。按照《
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印制明白纸,发放相关企业。切实提高食品企业防范食品安全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加强督导检查,做好信息反馈。建立健全定期督查制度,实行督导检查负责制,分片包县,谁带队谁负责,谁督导谁负责。9月中下旬或10月上旬,市政府将派明察暗访组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这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周报告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每周的专项整治和企业自律意识培训情况,由单位“一把手”签字、盖章后于每周五下午四点前报市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2160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