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沧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迅速行动,彻底检查,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
沧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10.9”中国沧州国际武术节及系列经贸洽谈活动的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增强食品企业自律意识,规范经营行为,不断推动企业提档升级,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曝光、取缔一些违法经营的“黑心户”,震慑、警示、教育食品安全不法分子,坚决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我市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保障广大市民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整治时间
2010年7月31日-10月31日
三、具体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31日至8月5日)
7月26日,市政府已召开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会议精神和方案要求,抓紧制定本地、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同时,各监管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尽快制定食品企业自律意识培训方案,切实提高企业安全自律意识。两个方案于8月3日前,由单位“一把手”签字、盖章后报市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6日至10月15日)
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整治工作。要积极查找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重拳出击,强化整治,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整治期间,市政府督查组进行明查暗访。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于10月31日前将专项整治和企业自律意识培训情况,由单位“一把手”签字、盖章报市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将对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整治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