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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红色经典歌曲演唱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红色经典歌曲演唱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沧县、新华区、运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沧州市红色经典歌曲演唱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

  沧州市红色经典歌曲演唱活动实施方案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1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为即将举办的中国·沧州国际武术节营造更加浓厚的社会文化氛围,展现全市人民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抒发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加快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市的豪情壮志,拟在全市举办红色经典歌曲演唱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1、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唱响红色歌曲,传承红色文化。弘扬时代的主旋律,营造健康、文明、高雅的社会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文化品质。

  2、以红歌会为契机,弘扬高雅音乐,展示文艺精品,培养广大人民审美意识,提高艺术欣赏力。为庆祝建国61周年,为中国·沧州国际武术节的成功举办营造更加浓厚的文化氛围。

  3、活动口号:“激发时代激情、构建和谐沧州;加快城市发展、建设沿海强市。”

  二、活动内容:

  1、举办“激情广场,红歌大家唱”系列活动。从8月开始到国庆节,每个星期四晚上在沧州体育馆广场举办“激情广场,红歌大家唱”活动。此次活动以假日文化工程为载体,以广场文化为平台,充分调动机关、社区、部队、学校等各方面的积极性,体现群众性、参与性和社会性,抒发狮城人民建设美好新沧州的豪情壮志,在全市营造出浓厚的社会文化氛围。(由市文广新局主办,市群艺馆承办。)

  2、从8月份开始到国庆节前夕,沧县、新华区、运河区要在自己的辖区内,以广场文化为主要形式,每周组织红色经典歌曲演唱活动。要组织发动广大干部职工、青年学生积极投入到红歌演唱活动中去,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让红色经典旋律回荡在狮城的每个角落。(由沧县、新华区、运河区政府主办,县区文教局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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