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规范平交道口,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编号,建立平交道口数据库。
6、对公路标志进行调整,需要设置的路面监控设施办理审批手续。
(四)巩固提高阶段。此阶段自9月21日至9月底。主要工作是对前期整治成果进一步巩固、完善和提高,进行“回头看”,严格按照整治标准,缺什么补什么,确保整治到位。特别要防止乱建、乱占、乱堆、乱放等现象的反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持不懈地维护整治成果,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真正营造出“畅、安、舒、美”秩序井然的公路交通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干线公路两侧环境整治工作是我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和沧州形象建设的重要内容,直接影响到我市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市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的年终考核内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也要将此项工作列入对各县(市、区)相关部门的重要考核内容,认真研究,周密安排。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管领导要具体抓,切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分工,压实责任。该项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负总责。为了有效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县(市、区)政府要与乡镇政府签订责任书,责任到人。各行业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不得推诿扯皮,更不能互相挈肘。在实施过程中,哪个单位、哪个部门完不成任务或出了问题,要在全市通报批评。
(三)联合行动,狠抓落实。此项任务工作量大,难度大,牵涉面广,而且部分工作季节性强,时间紧迫,动用人力、物力较多。因此,各县(市、区)政府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组织调动各相关部门既要各负其责、狠抓落实,又要联合行动,集中突破,一方面要争时间,抢进度,保证按时完成任务;另一方面,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创精品、树形象,确保综合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加强督查,严明奖惩。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全市三年大变样“鲶鱼行动”督查的重要内容。在此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市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将不定期到一线现场办公、现场督查。定期调度,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会,并经常通报情况。各单位要及时反馈信息,每个阶段任务完成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分别向市指挥部办公室书面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年终全市将评出五个先进县(市、区)和三个市直单位进行表彰,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