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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整治国省干线公路两侧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2、制定计划,周密安排。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详细的、可操作性强的实施计划,于8月20日前报市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2039071,传真:2160653)。

  3、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载体进行广泛宣传,特别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群众充分认识整治干线公路两侧环境、实施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重要意义,提高法制观念,进而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4、对公路两侧建设(包括沿路“综合服务区”)和现有建筑包装作出统一规划。

  5、调查摸清并认定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的违章建筑,私填平交道口、私设非公路标志,龙门架以及乱堆乱放乱倒等实情底数,并下达告知书和违章拆迁通知书。

  6、与沿路两侧店铺业主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

  7、对集贸市场和新建的开发区、村镇进行合理规划。

  (二)清理整治阶段。此阶段自8月16日至9月10日。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拆除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的违章建筑;拆除有碍观瞻的残垣断壁、构筑物及废弃建筑物。

  2、清除公路控制区以内的垃圾、物料、加水洗车点、摊点、作坊、临时构筑物和杂乱非公路标志牌等。

  3、拆除公路用地以内违章设置的标志、电杆、电线、路面监控设施和龙门架。

  4、清除私自开设的平交道口。

  5、对集贸市场进行迁移,新建的开发区、村镇应符合相关规定。

  6、对公路两侧过村路段沿街门店占道经营进行彻底清理,严格实行退道进店。

  (三)建设美化阶段。此阶段自9月11日至9月20日。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修缮公路两侧残垣断壁建筑。

  2、对公路两侧建筑统一规划,实现亮化美化。

  3、抓好公路两侧店铺门前“门前三包”的落实。

  4、对公路两侧沿线门店的广告牌匾进行集中整治,确保做到整齐美观、实现经济效益与美化效果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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