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安部门:负责查处在公路路面上打场、晒粮、乱堆乱放、违规停车、摆摊设点、卸载货物和从事生产、经营等影响公路交通安全的行为;作为联合执法小组成员落实在整治公路两侧环境中的执法行动;负责加强公路治安,严厉打击车匪路霸、车托。
(三)商务部门:负责对公路两侧有关加油站商品专营审批把关工作,审批前要征求交通部门意见。
(四)工商部门:负责取缔公路用地内加水洗车点、占道经营摊点,路边店铺牌匾确保做到整齐美观,店铺货物不得摆置门外。今后,不得在公路两侧审批新增店铺等分散独立的经营点。
(五)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暂停对公路沿线非村镇建设规划外的零散建筑用地的审核。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以外需在公路开设平交道口的建设用地审核时,项目建设单位要征得交通运输部门同意。
(六)规划部门:负责统一规划公路两侧现有建筑的包装,做到简洁美观。负责新建村、镇和开发区的规划,应当在公路一侧进行,与公路的边沟外缘间距不得少于60米。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新民居建设,会同市交通运输部门作出建设规划,可集中建设沿公路一侧的“综合服务小区”。
(七)环保部门:严格控制向公路两侧边沟排污,严禁厂矿企业超标排放污水。
(八)林业部门:负责国省干线公路两侧边沟以外绿化林带的规划和建设。今后凡新改建公路,地方政府要把公路用地之外林带建设同时列入规划,与公路建设同步实施。
(九)城管部门:联合公安、交通部门按照路权职责做好城乡结合部国省干线公路两侧环境治理工作。清除公路控制区以内的垃圾、物料、加水洗车点、摊点、作坊、临时构筑物和杂乱非公路标志牌等。防止乱建、乱占、乱堆、乱放等现象的反弹。
四、实施方法和步骤
国省干线环境整治工作自8月15日启动,9月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此阶段自8月10日至8月15日,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建立组织,明确任务。市政府成立国省干线公路两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市委常委、副市长赵义山任指挥长,成员包括交通运输、公安、商务、工商、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保、林业、城管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及有整治任务的沿线政府主管县(市、区)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落实好辖区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