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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整治国省干线公路两侧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整治国省干线公路两侧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沧政办字〔2010〕1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沧州市整治国省干线公路两侧环境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

沧州市整治国省干线公路两侧环境
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全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总体要求,提高沧州整体形象,进一步改善我市国省干线公路两侧环境,彻底治理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乱搭乱建、私设牌匾和加水洗车点以及在公路上乱倒垃圾、占道经营等现象,有效保护路产路权,实现“畅、安、舒、美”的目标,全面提升道路整体形象,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治理公路“脏、乱、差、堵”为突破口,以规范两侧建筑和净化、亮化、美化两侧环境为主要手段,紧紧抓住城市(县城)出入口和过村镇路段综合整治等关键环节,由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对干线公路两侧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将我市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建成环境“畅、安、舒、美”、秩序井然的交通网络,全面提升沧州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

  二、整治的主要路段和标准

  (一)整治路段

  沧州市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包括国道104线、106线、205线、307线;省道京沪高速青县连接线、京沪高速沧州连接线、石黄高速献县连接线、津汕高速连接线、廊(坊)泊(头)线、富(镇)德(州)线、肃(宁)临(城)线、沧(州)乐(陵)线、黄(骅)辛(集)线、沧(州)宁(津)线、正(定)港(海兴港)线、保(定)沧(州)线、沿海线(山海关-山东)、津(天津)保(定)南线、河(间)龙(泉关)线、千(童镇)武(强)线、南(排河)滕(庄子)线、宁(津)武(邑)线等共计22条(段)。国道104、106、205、307和省道廊泊线、沧乐线、正港线、保沧线、河龙线、千武线、宁武线是今年我市迎“国检”必检路线,是这次综合整治的重中之重。

  (二)治理标准

  1、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无违章建筑,无残垣断壁,无有碍观瞻的构筑物以及废弃的破旧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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