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8月底前,以市政府名义向省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同时抄报省住建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沧州市创建园林城市指挥部,市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市长任副总指挥,各区政府及城管局、园林局、规划局、林业局、住建局、水务局、财政局、环保局、国土局、交通局、公安局、沧州日报社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变办,市政府王彤副秘书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督导检查创建活动落实情况,并做好申报材料的整理汇编,确保园林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落实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通报批评,把各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城市建设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严格兑现奖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责任主体实施包干负责。各部门、单位之间要密切合作,协同作战,确保完成各项目标和任务。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报社、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创建工作宣传力度,把创建工作列入固定宣传栏目,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生动活泼的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对创建活动全过程、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使广大市民清楚创建园林城市的意义、目标和相关要求,从而增强全民绿化意识,提高群众参与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创建园林城市、人人爱绿、护绿的浓厚氛围。
(三)多方筹资,加大投入。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采取多元参与和多方筹措的方式筹集绿化建设资金。一是加大财政投入,主要用于公园绿地、主干道绿化及主河道滨河绿带建设所需的费用。二是重点工程配建、小区开发配套和环境综合整治等绿化建设资金要落实到位,足额投入。三是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通过实施开发带绿、租地建绿、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和认建认养,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体制和资金筹集机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和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四是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吸引、鼓励国内外企业和个人投资或联合建设城市公园、绿地、苗木基地等绿化项目,参与城市绿地的管理和养护。
(四)编制规划,划定“绿线”。抓紧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明确绿化用地范围,实行“绿线”制度,确保绿地按规划建设,维护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绿化规划的严肃性。继续贯彻实施“绿色图章”制度,严格审批各项城市建设工程配套绿化建设,确保各项建设项目配套绿地达到园林城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