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5个市级重点节能技改项目建成投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全部按要求推迟投产,拟建“两高”项目停止核准、备案,违规建成项目停产。
4、各县(市、区)完成市下达的全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落后装置(设备)全部关停或拆除,对存在手续不全、违法、违规审批等问题的小炼钢、小拉丝、小铸造、小玻璃、小水泥、小化工、小炼油、小造纸等企业在9月底以前全部关停。
5、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的75%以上,实施项目完成率达到80%以上。
6、省节能监察中查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7、节能减排的舆论氛围更加浓厚,主要媒体开辟专栏,对“节能减排会战月”活动进行了持续、深入的跟踪报道。
(二)减排目标
到9月底,确保实现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削减率达到全年任务目标的75%以上、二氧化硫由升转降,年底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节能工作
1、启动高耗能企业限(停)产预案。对列入全市2010年高耗能企业限产计划的19家企业,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所在地政府按月拟定用电量和用能量红线指标,逐月下达生产计划,落实政府、主管部门、企业三级责任人。按照实现全年目标的要求,各县(市、区)算好能源消耗帐,可再增关停企业和限产企业。
2、坚决关停(限产)违规建设的高耗能项目。一是省专项监察通报的违规建设高耗能项目的10家企业实行限产、停产措施。沧州冀新钢铁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角钢技改项目、青县第一轧钢厂年产20万吨角钢技改项目,实行停产整顿。青县冀丰钢铁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角钢项目、沧州日山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铸件项目、青县冀成钢铁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角钢技改项目、青县宏昊钢铁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扁钢、沧州沧顺实业有限公司3万吨玻璃生产线、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500吨间氨基苯磺酸项目、河北三宝食品有限公司10万吨淀粉生产线、吴桥东方纸业有限公司1万吨瓦楞纸生产线,实行限产。二是未进行节能评估审查的河北华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年加工25000吨铁粉项目,先停下来,完善手续。三是各县(市、区)、渤海新区、开发区对一批违规建设手续不全、违法、违规审批小炼钢、小拉丝、小铸造、小玻璃、小水泥、小化工、小炼油、小造纸等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9月底前坚决予以关停。
3、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对列入全市计划的应淘汰的落后生产线、落后生产设备,在9月底前全部淘汰完毕。对省节能监察中需淘汰的电机41台、变压器10台和其它电机设备8台,在9月中旬淘汰完毕。